泊车指南
医院有负一、负二、健康公园和地面停车场,共有划线泊位停车位1214个,具体分布:
医疗主体楼地面车位:389个;医疗主体楼负一层车位:156个;医疗主体楼负二层车位:201个;食堂楼生态停车场车位:60个;行政楼楼负一层车位:80个;行政楼地面车位:175个;院前急救地下车库车位:58个;健康公园停车场车位:40个;科教楼停车位:55个。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患者,进一步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在深入调研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医院对停车场管理进行全面梳理和流程优化,新增多项便民利民的停车服务,切实解决看病停车难问题。
1、所有就医车辆6小时内免费停车;停车6小时以上不足12小时收费5元/辆,停车12小时以上不足24小时收费10元/辆,按照《关于萍乡市人民医院院内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萍发改收费字[2018]247号)文件标准,以每12小时为一个计费时段,收费标准为5元/辆一个计费时段,不足一个计费时段的按一个时段计收。
2、高峰时段(上午8:00-中午12:00)可为有需求者提供免费“代客泊车”服务。
3、现役军人、武警官兵、革命伤残军人、烈士家属、消防指战员、孕产妇、知名乡贤等可通过拨打电话400-0799-088或进入“萍乡市人民医院”官方小程序免费进行预约停车服务。
4、在院内专门设置县区预约接送患者等候处。为各县区患友的预约接送提供专用、便捷的等候服务。
5、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政车、市政维修车、殡葬车或具有合法号牌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等免费。
以上措施自2024年7月18日上午8点开始执行。我院来往车流量较大,停车位紧张,希望大家进入院区后文明停车、有序停车、礼让行人,谢谢您的配合!
停车场停车须知
1、本停车场所收费用为泊位占用费,对车辆及车内财物不负保管责任;
2、凡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停车场值班人员的指挥,并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占位停放或阻塞通道,以确保急救通道畅通;
3、进场车辆须严格按交通标志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在院区鸣喇叭;
4、进场车辆请确保车门锁闭,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自行保管贵重物品,如发生被盗、损坏或车内贵重物品的遗失,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为确保车场安全,严禁携带或装载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进入车场;
6、进场车辆在停车场内出现刮擦、碰撞等损坏情况,由损坏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7、车场内禁止吸烟,请勿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垃圾;
8、严禁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洗车及学习驾驶技巧等行为;
9、损坏停车场内公共设施应及时修复或支付修复费用;
10、 进入车场车辆视同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医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具有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