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医院

萍乡市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发表于:2024-03-14 浏览数:

项目概况

萍乡市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GPX2024-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http://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0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X2024-001

项目名称:萍乡市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GPX2024-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585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萍购2023J001006393物业管理服务3690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服务期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作无效响应处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②、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见格式) 5、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8:00 至 2024年03月22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http://jxsggzy.cn/web/

方式:http://jxsggzy.cn/web/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0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楼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年预算的最高限价为1950万元/年。投标报价按年报价,不得超过年预算的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开发区武功山中大道8号 萍乡市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799-6881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99-6882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