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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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新建动物实验室获批《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发表于:2021-12-13 浏览数:

  近日,经江西省科技厅行政许可公示,我院新建动物实验室获批《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动物实验室位于实验楼三楼(核酸检测室楼上),设施建筑面积约364平方米,屏障环境按照生物安全二级标准设计可开展SPF级大鼠、小鼠动物实验,普通环境可开展实验兔、豚鼠、小型猪动物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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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我院动物实验室为省内地市级医院中惟一一家,获得了省科技厅领导和实验动物学会专家的大力支持和高度肯定。我院动物实验室将围绕基础研究、科研项目和实验教学等方面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基础科研水平,更好的服务临床、服务好广大科技工作者,为科学发展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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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赣南医学院本科班同学在动物实验室开展实验兔阑尾切除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