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医院

萍乡市应急医疗救治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表于:2020-07-10 浏览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萍乡市应急医疗救治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萍乡市应急医疗救治大楼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萍乡市人民医院南面空地

建设内容:在萍乡市人民医院南面大楼空地新建萍乡市应急医疗救治大楼大楼1栋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萍乡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99-6789283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4)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5)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评价结论。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以及施工期、营运期对当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影响。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进行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38oij34vc2RZbA_AauADA   提取码:1dec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21日




萍乡市人民医院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