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工作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临床一线护士 | 6 | 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在三甲医院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
信息科干事 | 2 | 计算机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硕士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收费员 | 1 | 会计与审计类、工商管理类、财政金融类、经济与贸易类等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环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由医院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交《萍乡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萍乡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并携带个人详细简历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科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个人简历所涉及各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报名地点:萍乡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8号)。
2.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6月 11日至6月 17日17:30。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本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符合条件的将被通知参加同步组织的笔、面试环节。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规定该岗位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考试工作约在报名时间截止一周后进行,考试当天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
(四)体检及录用
1.根据笔、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合格后,上报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3. 拟录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应聘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仅递补一次。
4.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医院统一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经体检合格,政审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按有关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联系电话:0799---6881702
联系人:黎彦、李玉